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查验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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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jishengz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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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2-03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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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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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查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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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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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、市或者市辖区,以工作、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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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明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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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人居民身份证;
2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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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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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,查验婚育证明。没有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的外来人员,应当在限期内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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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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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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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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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居住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计生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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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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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即时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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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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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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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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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966311 889663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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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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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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